关于开展常州市2019年度社会组织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有效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常州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常州市天宁区华兴公益组织服务中心(下文简称“华兴”)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社会组织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在常州市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监督检查内容
此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依照核准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内部管理情况、人力资源管理情况、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等机构设置及其活动情况、党建情况等。
三、监督检查流程
1、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华兴会提前2-3天电话联系抽中检查的社会组织有关负责人,敲定检查工作开展时间,并于检查前一日再次电话确认情况;
2、开展检查工作。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社会组织需要安排人员备好相关检查资料,配合华兴进行现场检查;
3、提出整改意见。依据检查情况,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市民政局将发送整改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就相关问题尽快整改。
接受监督检查是社会组织的义务,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相关社会组织接到通知后,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并如实提供相关检查资料。
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