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救助管理站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梳理接待服务、在站服务和离站服务的每个环节,制定《救助管理工作规范》,编印《业务工作指南》。规范各类登记表格,确保完整记录各环节工作情况,对涉及的文字材料和音像资料完整保存、及时整理、系统归档,做到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实现救助管理工作全程留痕。
在日常工作中,对于自行来站求助的受助人员,能够做到语言文明,热情接待,对于确实遭遇临时困难的,按照人性化救助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对于跑站骗助的人员,牢牢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不放松,大力打击这类行为。
建立“1234救助流程”,严格把控入站“第一关”、做到健康状况“两监测”、来站求助“三询问”、防控措施“四落实”,确保疫情防控高效响应、无缝衔接。对来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一“问”(问询身体状况、密切接触史、两周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停留情况,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乡镇街道等多种方式核实。)二“查”(测量体温)、三“处置”(分类处置)、四“报告”(发现问题逐级上报)的程序严格依法处置,严格管控受助人员流动,坚决防止疫情扩散,把控源头。未经身体检视一律不得入站,发现身体异常的(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上报市民政局和有关部门。
同时,做好各类台账登记,以备日后统计查询之用,实现救助全过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