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市救助管理站科学筹划,周密部署,以“四个加强”不断推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
一是加大街面巡查力度。每天组织人员上街巡查、劝导救助,特别是对南大街、火车站、商业广场等繁华地段加大巡查力度。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发现一起,救助一起;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极力劝导;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对危重病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实施紧急救助,确保他们安全。
二是加强值班巡视力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受助人员的身心健康,确保站内安全。针对突发事件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跟踪回访力度。建立完善流浪乞讨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台账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全面了解其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地予以帮扶。督促受助人员所在地将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返乡对象纳入全市“8+1”大救助体系,加大“单人保”实施力度。完善受助对象回访制度,回访频率不低于每两月一次,回访期不少于一年,确保“源头治理零盲区”,真正从源头上减少流浪乞讨现象。
四、加强救助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救助管理工作宣传,公布24小时救助热线,方便群众遇到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及时与救助站取得联系,及时进行救助。同时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