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2019〕31号)精神,推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救助管理站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市救助管理站根据《江苏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逐项逐条开展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分类要求。1.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2.餐厨废弃物,主要品种:公共机构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3.可回收物,主要品种: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4.其他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