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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取暖八项注意
发布日期:2020-12-21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冬季是火灾的高发期,随着天气转冷,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增多,若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极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市救助管理站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防火,避免事故发生!

1、取暖请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出门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和燃气开关。

2、购买电器产品时要选择通过国家安全认证、质量合格的正规销售商品。

3、不要使用电暖炉烘烤衣物,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等小电器时不要离开人,避免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4、使用前,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要经常检查电暖器设备,是否有损坏、电线裸露等情况。

5、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保险丝,不可随意加粗。

6、避免在潮湿的环境(如浴室)下使用取暖电器,更不能使电器淋湿、受潮,这样不仅会损坏电器,还会发生触电危险。

7、使用炭火取暖时,切勿在房屋内关死门窗,造成不通风。

8、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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