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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捐赠票据获取方式已发生改变(现场捐款篇)
发布日期:2020-12-25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尊敬的爱心人士、爱心单位: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常财综〔2020〕7号)文件要求,我院自2020年12月起,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同时取消纸质普通发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捐款

(一)现金捐款

1、现场捐赠爱心款项 爱心人士、爱心单位至我院捐款→接待人员接收捐赠款项→提交捐款信息(包括:开票抬头、金额、联系电话)及捐赠款项至院财务部门→出具捐赠证书 

2、电子票据生成流程 财务部门将捐赠款项、数据提交银行→发送电子票据短信至捐款人→捐款人自行打印捐赠发票 

(二)支付宝、微信捐款 

1、支付宝、微信扫码捐款 爱心人士、爱心单位至我院捐款→接待人员向财务部门提交捐款信息(包括:开票抬头、金额、联系电话)→产生捐款人信息二维码→捐款人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捐赠→出具捐赠证书 

2、电子票据生成流程 爱心人士、爱心单位扫码完成捐赠→捐赠款项数据传输至银行后发送电子票据短信至捐款人→捐款人自行打印捐赠发票,或关注公众号自行查阅、打印捐赠发票

PS: 

爱心人士、爱心单位现场捐款、网上转账或邮政汇款,均需提供具体的开票抬头、金额及正确的电话号码,才能获得电子发票短信。 

电子发票短信将在银行收缴款项后第二日发出,不论是现场捐款、网上转账或邮政汇款的爱心人士,请您耐心等待,我们会第一时间完成款项交接及短信推送工作。 

未及时与我院联系的爱心人士、爱心单位的捐款发票及捐赠证书均由院指导办保存。 

自行打印的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 

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0519-8812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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