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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常民养老〔2020〕11号)文件要求,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机制,促进养老机构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区全面启动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本着自愿与指定相结合原则、公开公正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请等级评定:

(一)已依法办理登记,且已在民政部门备案或原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符合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要求,年检合格;

(三)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

(四)一年内无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消防安全事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五)养老床位数在10张(含)以上,正式持续运营一年(含)以上的。

养老机构评定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五级。评定总分为1000分。

按照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36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40%的,为一级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45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50%的,为二级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57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60%的,为三级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78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80%的,为四级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90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90%的,为五级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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