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实践好上级部门对民政条线“六保”工作要求,落实好民政工作“八个更”工作精神,针对今年以来社会救助条线面临的新工作、新形势以及上级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新要求,区民政局于8月21日召开了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议。
此次会议内容包括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解读与培训、城乡低保政策解读与培训、特困供养政策培训等。区民政局副局长陈鹰主持会议,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社会救助和捐助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工作负责人、业务操作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自今年7月1日起,我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945元执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170元执行。
为进一步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扩大困境儿童保障覆盖面,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对社会散居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与受艾滋病感染的儿童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45元。重病、重残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贴。
全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月1日起提高到900元,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对单人保、疫情期间特殊类型保障、退捕渔民兜底生活保障等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部署。
陈鹰副局长指出,社会救助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六保”工作要求的重要部分,认真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推动我区保障困难群众“五个一”项目的顺利实施,扎实维护好特殊时期各类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是各级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