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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总理公布这些民生好消息
发布日期:2021-03-09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2、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3、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4、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5、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6、更好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

7、优化预约诊疗等便民措施,努力让大病、急难病患者尽早得到治疗。

8、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9、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10、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

11、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12、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13、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14、推进智能化服务要适应老年人需求,并做到不让智能工具给老年人日常生活造成障碍。

15、健全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

16、及时帮扶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坚决兜住民生底线。

17、完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18、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19、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今年要基本实现“跨省通办”。

20、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

21、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取消对二手车交易不合理限制,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22、保障小店商铺等便民服务业有序运营。

23、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

24、稳定种粮农民补贴,适度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

25、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26、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扩大县乡消费。

27、壮大县域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使亿万农民多增收、有奔头。

28、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29、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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