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相应评估,评估资料应完整、客观、真实。
评估内容应包括:
——未成年人所处困境情况,包括:陷入困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所处困境的类型、所处困境的严重程度等;
——未成年人的居住环境,包括:家庭房屋的性质、面积、安全性、卫生情况等;
——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未成年人身心情况与行为表现,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情况、智力、精神和心理状态、行为习惯等;
——未成年人家庭内部关系,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的情感关系等;
——未成年人的主要亲属情况,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舅等主要亲属等经济状况、监护能力、监护意愿;主要亲属与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系亲密程度等;
——监护人的态度、知识与能力,包括:对子女的照顾情况、对子女的教育情况、监护人的教育水平、收入等基本情况;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所处困境的认识、理解与判断;对后续保护服务的意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