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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知识问答(一)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哪类人群?

根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规定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二、救助站能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哪些救助?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提供乘车凭证。

三、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哪些信息?

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2.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3.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4.随身物品的情况。

四、救助站的救助期限。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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