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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知识问答(五)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求助人员为疑似境外人员,怎么办?

求助人员为疑似境外人员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确认求助人员身份。属于非法入境、居留的,应当将其交由公安机关处置。属于合法入境、居留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外办、港澳办或台办通报,并可受当地外办、港澳办或台办的委托提供临时服务。

二、受助人员居住方面有哪些要求?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受助人员性别、年龄、身心状况安排分区居住、单人单床,并为受助人员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

女性受助人员应当安排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成年女性携带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为其共同在成人区生活提供便利。

三、受助人员饮食方面有哪些要求?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清洗、消毒餐具、炊具,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并实行分餐制。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少数民族人员和患病人员,应当照顾其特殊饮食需求。

四、受助人员站内居住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救助管理机构各项内部管理规定,配合救助管理机构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教育辅导等活动。救助管理机构可以视情为受助人员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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