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18点,在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下,患有精神障碍的欧某平安回到了家乡贵州黔东南州。
3月1日14点,欧某独自一人来到市救助站求助返乡。入站问询时,欧某告诉工作人员自己是出来打工的,但一直没找到工作,儿子不管自己,考虑到欧某年过六旬,又遗失了身份证,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欧某户籍地救助站,希望能联系上欧某的家属。工作人员在与欧某数次谈心后发现他言语逻辑混乱,疑似精神障碍,后护送他前往市德安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医院探望,与此同时,也积极与欧某户籍地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到欧某确有一子,人不在老家也联系不上,但是欧某在老家有房子,当地也表示可以接收欧某。4月中旬,欧某精神状况稳定,市救助站联系黔东南州站商定近期护送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