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一直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某些极端案例反映出未成年人保护的体系现代化和能力现代化的短板,未成年人保障机制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需要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健全未保机制,推进体系现代化。总则第九条、政府保护章第八十一条、社会保护章第四十三条构建了国务院—省—县区—乡镇—村(社区)自上而下的未保机制。在国务院层面,民政部牵头协调机制;省级以下原则上交给民政;乡儿童福利督导员、村儿童福利主任2019年实现了全覆盖。未保法把经验上升为法律,构建了民政主导的未保机制,解决了之前没有主责部门、基层无法落地问题。
为什么民政作为牵头部门?其一,民政负有兜底保障职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都是最弱势的儿童群体。从近些年关于儿童工作的精神和文件看,民政部门是最适合的。2016年国务院出台两个文件,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两个重点群体交给了民政。其二,2018年机构改革,中央机关层面只有两个部门保留了儿童工作司局:民政部儿童福利司、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这既是发展的结果,也是对未保工作的布局:民政+司法双引擎机制。设立儿童福利司之后,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护工作,2019年民政出台意见,开展这方面研究工作、制定顶层政策,完成未保兜底工作。成功经验用法律形式明确下来。其三,涉及未保的政府职能部门多,赋予民政权力和资源,有利于民政统筹、协调、督促,做好兜底工作。
二是构建制度,体现关爱保护儿童的国家责任。其一,增设国家监护制度。总则第七条、政府保护章第九十二至第九十六条规定了国家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以及民政代表国家承担监护职责。民政代表国家,收留安置中其他政府部门要配合。其二,根据第十一条第二款,增设强制报告制度,民政是受理线索的主责部门之一。其三,根据第九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通全国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民政部正在试点困境未成年保护热线12349,有望升格为未保热线。如何建立热线,主责部门是谁,如何落实规定,需要政府部门和民政部门进行研究。其四,根据第九十八条,国家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以供免费查询。民政部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要履行查询职责。
三是强化法律责任,增加制度刚性。此前的未保法对相应法律职责没有明确规定,机制的效率和功能会打折扣。而且地方实践有一些令人困惑的现象,一旦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出现问题,责任不加区分落到了民政部门。新修订的未保法明确了权利、责任,再出现类似案例,查清部门责任时有法律依据,保护基层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