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15点,在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下,陕西安康籍受助人员朱某来到西安市救助管理站。后续,西安站工作人员将护送朱某回到家乡安康。
4月6日15点,朱某因精神病发作在武进区漕桥某居民家中不愿离开,被辖区民警送至市德安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医院探望。就医期间,工作人员通过周某户籍地安康旬阳站与朱某哥哥取得联系,得知朱某家人现都在兰州打工,因路途较远,近期不方便来常州接回朱某,因此希望能护送朱某回安康旬阳老家。考虑到朱某家庭实际情况,市救助站与安康旬阳站、西安站协调,商定待朱某情况稳定后就护送她至西安站,再由西安站转送回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