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决策部署,压紧压实责任,提升防控标准,强化防控举措,8月3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福利彩票销售站点等,细化26条举措,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涉及儿童福利机构的内容包括:
所有儿童福利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
封闭管理期间,取消所有外出及机构内集中性活动,暂停接待各类志愿服务、参观访问。所有外来人员及外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员工车辆及后勤车辆进入机构需消毒。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管理
院内工作人员实行“三 分”,即只与儿童接触人员(绿色标识)、只对外接触人员(红色)、不接触儿童但与红绿两色都有接触人员(黄色标识),分色分类管理。人员活动实行“四定”,即定人、定方向、定路线、定检查制度。工作人员应坚持测温、消毒和健康生活习惯,全天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及服务对象防疫安全。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隔离就医;持续做好工作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要“应接尽接”。工作人员陪护儿童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必须严格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返院。
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内防控措施
将机构内区域划分出更衣区、清洁区、隔离区等区域,开展分级分区防控管理,严格执行防护规程,杜绝交叉感染。新进入机构、外出治疗返回的儿童, 在机构隔离区域进行严格医学观察。院内有医护人员的,应开辟医护人员专用休息区、进餐区,由后勤人员集中送餐。所有工作区域和儿童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做好食品、生活、医疗等各类物资储备保障。加强物品管控,所有外来物品必须先消毒后方可进入机构;机构内废弃物统一按规范处理。
规范开展儿童护理服务
按要求开展儿童护理,做到刷牙、喂饭等护理环节前均用消毒洗手液对手消毒,佩戴口罩。规范护理流程,避免多名儿童共用餐具、水杯、毛巾、牙刷等物品, 减少交叉感染几率。教育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加大儿童医疗救治、日常康复监测力度,减少儿童发热现象发生。加强院内儿童核酸检测,对家庭寄养儿童的核酸检测、防疫保障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根据各地统一部署做好符合条件的儿童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员工和儿童心理调节,通过多种方式纾解焦虑恐惧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