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13点,在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下,患有精神障碍的受助人员朱某平安回到了家乡湖北襄阳。
9月19日9点,朱某独自一人来到市救助站求助。工作人员将站内疫情防控规定告知后,朱某说自己身上没有携带身份证和手机,但主动提供了个人身份信息并表示愿意服从站内规定前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隔离。入站问询时,朱某告诉工作人员自己是来常州看病的,现在身无分文,希望能购票返乡。但在问询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朱某言语逻辑混乱,疑似精神障碍,后查询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发现朱某曾多次被救助,救助记录中标注其疑似精神障碍。
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工作人员按站内规定为朱某办理入站手续后便护送他前往常州三院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后将其转送至德安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医院探望,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积极联系上朱某户籍地襄阳站,在核实朱某情况后商定待朱某病情稳定就护送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