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10点,河南漯河籍受助人员姜某带上行李开心地离开了市救助站准备前往事先联系好的汽配厂应聘。
4月29日16点,姜某因务工不着、无固定居所被民警护送来站求助。工作人员将站内疫情防控规定告知后,姜某主动出示了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表示愿意接受隔离。入站问询时,姜某告诉工作人员自己来常务工不着又无住处,希望能帮忙解决近期食宿。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按照站内规定为姜某办理了入站手续。
在站隔离期间,姜某按要求参加数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同时,工作人员也鼓励姜某积极通过手机查询、联系招聘单位,功夫不负有心人,姜某终于联系上一家正在招工的汽配厂,几番联络后商定在隔离结束后就去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