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基层风采 >> 内容
市救助管理站护送未成年人返乡
发布日期:2022-08-10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22年8月5日,未成年人王某由鸣凰派出所护送到市救助管理站。王某此前因盗窃被捕,因数额较小又是未成年人,派出所民警对王某进行教育后将身无分文的王某送到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联系王某父亲,但是王某父亲因工作原因无法来接王某,于是工作人员先安排王某入站居住。

在站期间,工作人员为王某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并且对王某进行心理疏导,在联系过淮安救助站后,工作人员为王某购买返乡车票,并陪同王某前往定点医院做核酸。

2022年8月9日上午9点,王某在市救助站工作人员陪同下乘车前往淮安,于11点半顺利将王某交接给淮安救助站,接下来将由淮安救助站继续护送王某回家。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1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