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民政局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一是聚焦机制完善,确保帮扶救助一个不落。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优化沟通协调,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宣传和走访排查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目前已完善838名困境儿童信息,其中社会散居孤儿5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8人、重病儿童36人、重残儿童325名、低保内儿童351名,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救助”。
二是聚焦权益保障,推动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基础物质权益,散居孤儿由2018元/人·月提高到2194元/人·月,重病重残儿童由1009元/人·月提高到1097元/人·月。重视未成年人情感权益,邀请专业团辅老师、EPA培训师、儿童性教育讲师授课,丰富儿童心理关爱服务。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权益,联合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的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打通关爱未成年人的最后一米。
三是聚焦阵地建设,合力构筑未保“同心圆”。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小树之家,以小树之家为“圆心”,采取“1十N”市镇关爱阵地联动模式,完善“市、镇、村”三级保护网络,充分发挥民政、教育、公安、检察等30个部门协同作用,助力建成“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教、难有人帮”的关爱保护体系,共筑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