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救助管理站积极配合202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23-05-06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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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县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救助管理站对照评价标准,积极开展2022年度中央及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并接受了省民政厅相关主管处室及第三方机构组成的绩效评价组的现场核查。
市救助管理站在此次绩效评价中做到了政治站位提高有力度,查处问题整改有速度,长效机制建立有举措,并深刻认识到常态化的自查漏洞和隐患整改要更坚决和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