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医毒物实验室顺利通过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要求,具备法医毒物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的鉴定能力,通过了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资质认定(CMA)扩项评审。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派余放、王静、韦超三位专家莅临现场。
院长黄孝峰、副院长万里参加了首次会议。会上,黄院长对三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在此次评审过程中,各位专家为鉴定所专业建设及向中心方向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同时也敦促鉴定所针对专家反映的情况,以评促改,进一步完善所内管理体系,提高技术水平,争取更大的提升和进步。
为期两天的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全部要素,采取查、看、问、考、评的方式,查看了检验鉴定场所、环境条件和设施设备,查阅了体系文件、质量记录、技术记录和相关档案,考核了所申请的扩项检验鉴定项目的技术能力和申请的授权签字人,抽查了扩项申请项目检验鉴定报告,展开周密细致的评审。
末次会议上,专家们一致认为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医毒物实验室已符合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具备法医毒物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的鉴定能力,通过了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资质认定(CMA)扩项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