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鉴定人施某家属来到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送来了一面印着“爱心助残恩重如山,真情为情排忧解难”的锦旗。
施某患精神残疾多年,残疾等级贰级。2018年10月30日,施某突发中风,被送往我院治进行治疗,目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重度失能,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施某父母双亡,无配偶,其姐姐到钟楼区人民法院申请成为施某的监护人。
由于被鉴定人目前瘫痪在床,考虑到施某的实际情况,司法鉴定所鉴定人谢梅清及蔡宝生赶赴施某所在的养老院,对其进行问话及检查,最后出具了被鉴定人施某患器质性精神障碍(中度器质性智能损害)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所鉴定人秉持了“鉴定为民,鉴必求实”的价值追求,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常州鉴定人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