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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自7月1日起,我区低保标准将原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实行分类补差保障,7月份将按公布的标准发放到位,截止到今年6月,全区有在册低保对象1158户1444人,其中城镇182户246人,农村户976户1198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 707.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