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资金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民政部门的形象。加强对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是确保资金规范运行的重要措施。金坛区民政局抓好“三关”,不断规范和加强各项各类惠民资金管理,切实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利益。
一是严把“政策宣传关”。以政策普及为切入点,加大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确保区、镇、村三级工作人员政策操作一致,近年来累计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次、受训人数达1000余人次。加强民政政策宣传和解读,开展民政政策集中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梳理民政政策核心要点,将民政政策划分为儿童阶段、青年阶段、老年阶段三个阶段,让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通过扫码就能了解各项民政政策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民政政策的知晓度。
二是严把“对象核查关”。加强线下主动发现机制,印发《金坛区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对困难群体实行全程跟踪式服务,实现“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的目标。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与公安、人社、残联、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救助对象信息定期比对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比对,对存疑信息及时核实处置。
三是严把“资金发放关”。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区民政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区民政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在大额民政资金的分配上坚持集体研究。出台《常州市金坛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金坛区民政局内部审计办法》《关于完善村(居)级“夕阳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资金补贴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和运营资金补贴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问题的通知》等,通过规范管理制度,确保惠民资金运行和发放稳定。对照《金坛区民政专项资金动态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以惠民资金管理为重点的监控机制,联合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常态化对惠民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开展全面督查,做到让截留的钱流下去、挤占的钱退回来、挪用的钱还回去、滞留的钱发下去、超发的钱追回来、该及时足额发放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