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6日下午2点,未成年人徐某、马某、刘某和冯某由鸣凰派出所护送至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询问得知,四名未成年结伴外出打工,因年龄过小无法找到工作,身上无钱想要救助回家,于是工作人员安排四人进站等待护送。
在站期间,工作人员对四人进行了细致的接待和安置,提供必要生活物品的同时,对他们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沟通交流,帮助他们缓解焦虑情绪。
救助站工作人员积极与几位未成年的家长取得联系,告知了相关情况,并询问了返乡事宜,马某和刘某家长表示会来站接领,冯某家长委托刘某父亲一同接领,工作人员详细告知代领未成年人需要的证件及委托书,保障被带走的未成年人的安全,徐某家长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前来接领,救助站将安排工作人员护送返乡。
2024年4月7日,马某由母亲接回,2024年4月8日刘某和冯某由刘某父亲接回,2024年4月10日上午10点,市救助站安排工作人员护送徐某返乡,下午3点顺利将徐某交接给九江市救助站护送回家。至此,四名未成年都迅速安全的返乡,市救助站将继续为未成年人安全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