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金坛区社会救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围绕《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文件要求,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一)扎实做好基本生活救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常民规〔2023〕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实现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截至6月,全区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98户,2152人,较去年底增长6人,发放保障资金923.9456万元。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全区共有特困人员1839人,发放救助供养资金1499.9234万元。持续加强临时救助,上半年实施临时救助98次,发放救助金43.8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3万元,其中救助非本地户籍3户,发放金额18020元。同时加强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保障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区对板块考核。
(二)统筹协调落实分类救助政策落实。积极发挥民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推动各分类救助政策落实。每月向医保部门推送医疗救助人员信息,确保低收入人群及时享受医疗救助。联合住建部门做好住房救助,截至目前有46户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群享受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今年新申报低收入人群农村危房改造对象32户。积极拓展慈善帮扶,联合区慈善总会修订完善慈善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推动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慈善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坛政办发〔2024〕36号)。
(三)持续提升救助服务能力。针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薄弱的现实问题,积极作为主动发力,通过送训上门的方式对9个镇(街道)的社会救助工作参与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共计培训350余人(次)。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去年以来我区率先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创新实践点标准化建设,从党组织领导救助工作机制建立、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落实等方面加以规范,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更加广泛、申请更加便捷、认定更加及时、服务更加多元,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多元救助。去年以来建成“党建+社会救助”创新实践点13个。
下半年,将以即省民政厅即将出台的《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文件为指引,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围绕低保精准救助率这一考核指标,持续巩固好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增效成果,探索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办好社会救助服务技能竞赛,面向全区推广我区“儒林模式”基层社会治理中社会救助工作实践,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场所、队伍、机制和信息化应用等建设,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