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基层申报、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资料考证、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社会公示,近日,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地方志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发文,公布了常州市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第三批)。
今年评定的范围是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文化特征显著的陆路、水路、海路的港口、古渡口、古码头以及水利枢纽、闸坝的地名。市民政局等6部门从地名的得名时间、使用时间、词语文化特色、实体文化特色、认可度、知名度、珍稀性、续用意义等8个方面,对各辖市、区申报的地名进行全面评价,将2个港口、15个古渡口、17个古码头、13个水利枢纽、22个闸坝类地名列入第三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同时,还增补了9个往届地名,总计78个地名入选。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编制地名保护名录、设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碑牌、制作微视频、采取多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