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备案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4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对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包括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运营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骨灰堂、公墓的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辖区内从事以下殡葬相关服务的主体(包括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等,暂不接受从业者个人参与备案),均须纳入备案管理:

1.殡葬服务代理、治丧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

2.殡葬用品代购、生产、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

3.其他民间殡葬相关服务活动。

二、备案时间

1.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的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须于2026年10月30日前主动提交备案申请;

2.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主体,须在开展服务前完成备案;

3.备案信息(名称、地址、法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完成之日起15日内重新备案;停止经营的,须自停业之日起30日内告知区民政部门。

三、备案流程及材料

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携带营业执照(社会团体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等材料,至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办公室,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材料。提交材料前请先致电咨询,确认材料无误。

1.《常州市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备案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社会团体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4.从业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质证明(如有);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服务项目清单及明码标价材料(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定价方式);

7.《文明殡葬服务合规经营承诺书》(附件2)。

四、办理方式

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直接前往天宁区民政局指定地点办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请各相关机构及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我区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办理地点:镇、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9-69660708

附件:1.常州市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备案登记表.doc

          2.文明殡葬服务合规经营承诺书.doc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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